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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铸造_企业转型提升后必须达到相应行业



  为目标,鼓励优质优效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引进先进设、采用先进工艺,加大精密加工环节投入力度,强化创新链、延伸产品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行业标杆和改革,倒逼铸造行业产业升级,大力提升亩均、人均、吨均和科技产出水平,实现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双赢。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和投资主体地位,大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设,采用先进工艺。政府加强产业引导,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准入标准,引导和推动有限资源向产出效益高的企业集聚。

  坚持整治淘汰、改造升级并进。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坚决淘汰有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和产品,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突出强链补链,推广先进技术装和生产工艺,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的融合应用,提升我县铸造企业竞争力。

  坚持资源集约、绿色发展并行。以“低碳化、循环化、节约化和集约化”为导向,加快绿色改造升级,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广清洁生产,运用排污权、用能权等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加快推进铸造行业绿色改造升级,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总体目标是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基本思路,实现铸造工艺智能化改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力争到2022年底,淘汰铸造企业30%、整合30%、提升40%,腾出铸造产能10万吨,用地100亩,标煤8000吨;全部铸造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行业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亩以上,亩均增加值达到110万元/亩以上、单位增加值能耗1.5吨标煤/万元以下,处于行业地位。

  (一)倒逼企业彻底退出。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国家、省和市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品、工艺和装。对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到位。加大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或产值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反向倒逼力度,综合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实施整治倒逼,加快整治淘汰落后产能。

  (二)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对不符合直接改造提升标准的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推进铸造企业开展行业内及跨行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构建上下游一体化完整产业链。兼并重组过程中,取消被兼并重组企业营业执照中铸造生产加工经营范围后,允许核定的排污容量和用能指标进行合并,进行铸造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的企业力争到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

  (三)鼓励企业转型提升。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广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支持符合规划、合法规范、证件齐全的企业转型提升。对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改造提升,鼓励企业使用先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推动企业延伸产业链,向精密铸造和后道零部件精加工转型,企业转型提升后必须达到相应行业限制性准入标准。

  采用国内进的自动造型、制芯及成型设;旧砂利用率达到95%以上,批量生产的需上自动浇铸设。

  粘土砂铸件生产企业要采用自动造型、自动浇铸工艺;熔模精密铸造项目应采用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

  6.能耗标准:单位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5吨标煤/万元。(全市平均1.8,的1.2)(遂昌县铸造行业为2.17吨标煤/万元。据了解,龙泉5家铸造企业平均单位增加值能耗为:1.86吨标煤/万元,缙云14家铸造企业平均单位增加值能耗为:1.35吨标煤/万元。嘉兴天洪铸造,2021年4月投产,2021年单耗为1.8吨标煤/万元)

  7.环保标准:企业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有完善的环保处理装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排放与处置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退出政策。对整改无望,自愿退出的企业,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进行腾退。自愿退出的企业,铸造产能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统一调配。

  2.整合政策。对进行整合的企业,在整合方案完成后,给予1年的过渡期。企业过渡期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企业只允许在同一个物理空间内进行生产。

  企业重组空间不够的,可以联合在园区内申请工业用地。在拿到用地的36个月内,企业要完成新工的建设并搬迁入园,注销原有企业。

  3.提升政策。对计划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对企业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优先案、审批,铸造产能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按照精加工率配套合适产能,精加工率达到95%以上的,不调整产能;精加工率达不到95%的,按照精加工率配套相应比例的产能,剩余产能统一置换。

  贯彻落实专项改造提升工作各项任务,抓紧摸清基本情况,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对辖区内铸造企业开展专题调查,摸清铸造企业发展现状,罗列出存在的问题清单,梳理每家铸造企业退出、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今后发展的意愿意向。

  由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相关部门组成铸造行业改造提升团队,推进铸造行业改造提升。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围绕“三个一批”目标,制定属地区域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并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实施等跟踪指导工作。“一企一策”方案实施前,需报县铸造产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023年底,全县铸造行业存在的生产工艺装落后、污染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力争到2025年,培育1家以上亩均税收超50万元、亩均产值超5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铸造领军企业,铸造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国内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铸造产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宣传部、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遂昌供电、妙高街道、云峰街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县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济商务局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解释、审核把关、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2.经开区负责“铸造行业小微园”用地的按时出让、责任企业入园后的项目审批、管理和投产验收。

  3.经济商务局负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淘汰落后装和验收,配合做好产业政策及企业产能核定、监督。

  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环保设施的安装、监测和验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5.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实行鉴别淘汰。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露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检查和审批企业在涉及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监察,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铸造行业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超出核准登记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11.宣传部:做好铸造行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确保不发生大范围的舆论事件。

  12.各乡镇(街道)负责对铸造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等工作,做好企业维稳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铸造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和关停淘汰政策,加大对经开区土地、资金、排污、用能等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政策支持。完善对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激励政策,表彰一批升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和智能化改造标杆企业、示范项目。

  (四)成立工作专班。铸造行业综合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抽调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各1人为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行业整治日常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建立涉污企业巡查监管机制,加强环保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企业发生反弹。建立铸造项目准入机制,坚决把牢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能评、环评等有关制度,坚决拒绝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五)强化考核督查。把铸造产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清单制、销号管理制、督查考核制。县督查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部门履职情况,实施专项加减考核分。

  (六)确保稳定有效。在坚决坚定推进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每个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的整治措施,不激进冒进,不蛮干乱干,确保企业、员工和社会稳定,整治有序推进,工作扎实有效,整治成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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