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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铸造还查阅到了EN 12547201
本标准代替GB 19815—2005《离心机 安全要求》,与GB 19815—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第5章 危险清单”(现标准“第4章 危险清单”)的内容进行重新编排、删减和增加。该章结构变为“第4章 危险清单,4.1 总则;4.2 机械危险;4.2.1 设计因素;4.2.2 制造因素;4.3 电气危险;4.4 噪声危险;4.5 振动危险;4.6 温度和温升危险;4.7 材料和物料危险;4.8 其他危险”(见第4章,2005年版第5章)。
——将原标准“第6章 设计和制造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改为“第5章 安全要求”,结构上分为“基本要求、机械安全要求、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噪声要求、振动要求、离心铸造温度和温升要求、材料和物料的安全要求、其他安全要求和档案8个部分”(见第5章,2005年版第6章)。
——修改了原标准“第7章 使用信息”的部分内容(见第6章,2005年版第7章)。
——修改了原标准“第8章 安全性能的判定”一章,将8.3条内容移至附录A中(见第7章,2005年版第8章)。
离心机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工、冶金、采矿、环保、石化和饮料等领域。离心机种类繁多,根据分离原理的不同分为沉降型离心机、过滤型离心机和沉降过滤混合型离心机,根据卸料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人工卸料、刮刀卸料、活塞推料、螺旋卸料、离心卸料、进动卸料和振动卸料离心机等多种型式的离心机。离心机的转速可以从几百转每分到数千转每分,例如转鼓直径为2000 mm的普通三足式离心机转速只有500 r/min,而LW200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的转速可以高达7000 r/min,也因此其危险性非常高。GB 19815—2005《离心机 安全要求》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离心机设计、制造和使用维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离心机产品设立了市场准入制,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促进了我国离心机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是以我国离心机的发展水平为依据,从离心机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使用维护等方面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修订。
本标准修订时,还查阅到了EN 12547:2014《离心机 通用安全要求》,本标准修订时部分参考了EN 12547:2014的内容。
通过本次修订,可有效促进我国离心机产业的发展,促使企业开发设计和制造更高技术水平和性能质量的离心机产品,提高我国离心机产品的质量,为我国离心机产品的出口提供保障和依据。
同时请标准使用者注意,本标准包含的安全要求,是针对离心机在使用、运输、安装、调试、维修、拆卸和处置等各环节中可能产生的主要危险,而不是全部的危险。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具有金属转鼓的工业用离心机(以下简称离心机)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安全要求,以及使用信息和安全性能的检验、判定方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18209.2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离心铸造标志和操作 第2部分:标志要求
下列危险项目是按GB/T 15706的规定,对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离心机进行风险评价的结果,且只是部分或主要的,而非全部的危险项目。这些危险项目可能发生在设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预定条件下使用、运输、安装、调试、维修、拆卸和处置等各环节中。
4.2.1.1 结构设计错误或不合理,如各结构件连接部位强度、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导致结构件或连接部位失效;或旋转件紧固部位无可靠的防松措施导致紧固失效。
4.2.1.5 液压、气动系统设计不合理,无过载或失压保护装置,运转中关联动作无联锁保护。
4.2.1.6 离心机可能产生泄漏的部位未采取有效密封措施,如密闭离心机壳体、液压缸缸体法兰、受压元件管道连接部位等。
4.2.2.2 离心机焊接件未按规定进行焊接和检验,或焊接质量末达到设计要求。
4.2.2.4 离心机零部件制造加工精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零部件或整机装配不符合设计要求。
4.2.2.8 离心机外购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外购件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7.3 具有挥发性、易燃或易爆的物料导致的中毒、过敏、烧伤和爆炸等危险。
4.7.4 物料在分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气体、雾气、纤维、粉尘和悬浮物等所导致的危险。
5.1.1 离心机应限度地采取本质安全设计措施,通过设计消除风险或减小风险,通过设计不能适当地避免或充分限制的风险,应采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措施。
5.1.2 对于无法通过设计来消除或充分减小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风险,离心铸造应通过使用信息通知和警示。
5.1.3 使用信息是离心机供应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信息不应用于弥补设计的缺陷或代替安全防护装置。
5.2.1.1 离心机主要结构件和连接部位应进行强度和刚度核算,离心机转鼓强度设计核算应符合GB/T 28695的要求。
5.2.1.4 在操作者容易接近的处于运动状态的零部件处(如齿轮、轴、传动带等),或运动件与静止件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或采取有效的限制措施,防护装置或采取的限制措施不应带来附加危险。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限制措施应符合GB/T 23821、GB/T 12265.3的要求。
5.2.1.7 可能产生危险的离心机密封部位应进行密闭性检验,密闭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8 离心机和需要吊装的零部件,除非其本身形状适于吊装,否则均应设有吊装装置。
5.2.2.1 离心机主要零部件(如转鼓、主轴等)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材料制造商的材料质量证明书。离心机制造单位应按该证明书对材料进行验收。
5.2.2.3 离心机锻焊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JB/T 9095和JB/T 10411的要求。
5.2.2.5 离心机转鼓拦液板焊缝应与转鼓纵焊缝相错,转鼓开孔位置应避开纵焊缝。
5.2.2.6 离心机转动部件根据设计要求按GB/T 28696的规定进行平衡,平衡结果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5.2.2.8 离心机零部件制造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零部件或整机装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10 制造离心机主要零件的材料允许以性能相同或较优的材料代用,但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
5.3.1 针对极限位置、温度、压力、振动等可能导致危险的参数,电气系统应具必要的自动监控和报警功能,在出现某一超限故障时应可靠停止工作,故障排除前不可启动工作。
5.3.2 离心机的电气系统应按GB/T 5226.1的规定防止电气危险。
5.3.3 离心机电气控制系统关联动作应实现联锁,且应具防止因误动作引起的意外故障和/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功能。
5.3.4 离心机中运动部件驱动电机的电源接线应保证其运动方向与运动方向标志或警示标志要求一致。
5.3.5 电气系统应有急停装置,急停装置应能停止所有产生危险的操作和运动。将急停装置复位后不应引起任何危险情况,急停装置的要求和设计原则应符合GB/T 16754的要求。
5.3.7 离心机工作现场所采用电气设应符合GB 3836.1的规定。防爆、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5.3.8 易燃易爆现场所采用的电动阀,液压气动仪表元件、传感器、仪表控制柜、仪器仪表等应为防爆型,并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5.3.9 应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的电气设应符合GB 12476.1的规定。
5.3.10 电气设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由于外界气体、粉尘和液体的进入而发生故障或危险。
5.3.11 随电气设提供的技术资料应符合GB/T 5226.1的要求,应提供系统图(必要时)、电路原理图、安装图和操作说明书。
离心机产生的噪声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其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10894的规定。
5.6.4 应采取措施避免因离心机本身或物料而产生的高温对人员造成危害。
离心机用于有毒或腐蚀性物料的处理时,与物料接触部分材料应能耐物料腐蚀,并应有隔离防护装置或防护措施。
5.7.3.1 离心机处理具有挥发性、易燃或易爆物料时,应符合密闭要求,与易燃易爆物料接触的密闭腔体应提供可靠、稳定的惰性气体保护;在惰性气体保护失效时,应具报警和停机功能。
5.9.1 离心机在制造过程中应建立产品档案和技术档案。档案在制造按机器设计年限保存。
5.9.2 产品档案应部分或全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鼓及主轴材料质量合格证、理化分析报告、热处理记录、无损检测报告、射线探伤底片、检验报告、动平衡报告、转鼓返修记录、转鼓晶间腐蚀报告、主要外购件相关文件;技术档案应部分或全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算书、设计图样、转鼓强度计算报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加工工艺等。
5.9.3 产品档案应按产品编号逐台归档,技术档案可以集中归档。当处理物料或转鼓材质有重大变化,应对离心机重新进行强度校核,并形成计算书重新归档。
6.1.1 离心机制造在提供离心机产品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信息,以使用户能按此信息安全地安装、使用和维护机器。
6.2.1 标志应以产品标牌、旋转方向标牌和警示标志等的形式给出,标志应在明显的部位用中文书写并标识,标志所采用的术语应符合GB/T 4774的规定。标志的文字及图案应清晰,符合GB/T 18209.2的规定。
6.2.2 每台离心机的产品标牌,应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写明离心机正常工作的额定技术参数。标牌中给出的技术参数应准确、线 离心机应固定性的转鼓旋转方向标牌。
6.3.1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应以中文书写。使用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应符合GB/T 4774的规定。
6.3.2 制造应提供能够正确指导用户安装、使用、维护等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明确规定离心机的预定用途、对物料的限制,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离心机的所有说明。应要求使用者按说明书合理地使用机器,也应对不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而采用其他方式使用离心机的潜在危险提出适当的警告。制造必须根据用户提供的使用条件确定机器的大修期。
——对用户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特殊安全装置、安全距离、安全符号和信号等)提出的建议。
——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范措施;
h) 有关离心机操作和维护信息,例如:操作顺序、易损件更换周期、润滑周期等。
i) 在操作说明书中,应按照第8章的要求明示离心机操作和维护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7.1.1 抽样检查的产品应是在市场销售的、具批量生产条件,并经制造自验合格的产品。
7.1.4 抽样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库存批量不超过20台,抽查样本为1台;批量为20台以上,抽查样本为2台。
7.2.3 判定离心机安全性能合格除关键项必须100%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必须有85%以上的主要项符合本标准的规定。附录A给出了典型离心机安全性能的检验项目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表A.1的规定。
8.1 离心机使用方应选派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作为离心机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操作和预防措施方面的培训知识。
8.2 离心机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离心机的操作及使用信息,并可以随时查阅使用说明书。
8.3 离心机仅允许使用方指定的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与维护,并严格按制造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有关章节,正确使用和维护机器。
8.4 离心机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离心机的功能、重要零部件以及安全防护装置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离心机应制定正确的小、中、大修周期,并严格执行,使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8.5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离心机的开车、停车和应急停车等操作程序。不得野蛮操作(如高速旋转过程中用铲子铲物料、超载运行等);不得超速、超负荷运转离心机。
8.6 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见效时应立即停机,确认安全后重新启动。在调整、维护或排除故障时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8.7 操作人员需要对离心机更换零部件(如滤网、滤布等)时,应确保离心机不会被启动,且须使用“正在维护”等警示标志。
8.8 离心机转鼓、主轴等转动件及其他重要的零部件发生腐蚀、磨损或离心机振动异常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不得采用表面补焊等不安全的应急措施。
8.9 应保证离心机的完整性,未征求机器制造同意前不准许随意拆除、变更零部件或增减附属装置。
离心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按照表A.1的规定,实际检验时可根据机型不同对此表进行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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